攀枝花学院
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对上一年度(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了本年度报告。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2018学年,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网站建设、监督检查与保密审查等方面取得了进展,学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领导高度重视。以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工作常抓不懈。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行政办公室,具体由秘书科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也指派专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认真执行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攀枝花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攀枝花学院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18年信息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原则、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规定,适时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结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推进预算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攀枝花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对学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了依法治校。
(三)落实工作队伍。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学校党委行政办公室秘书科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均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通过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拓展公开途径。我校信息公开根据不同内容,主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园网等及时进行公开。同时辅以文件、简报、公告栏、会议或召开专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对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采用专题会议的方式,听取师生员工意见,接受师生员工监督。此外,每年都召开中青年教师、高层次人才、统战人士、离退休老同志等各级各类座谈会,由校领导通报有关情况,并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
(五)规范公开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了信息公开重点。将学校党务信息、校务信息和招生工作、财务工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并围绕学校阶段性重点工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招投标、物资采购、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科研项目申报、学生奖助金评审等情况列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同时,学校继续坚持公开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信息,在岗位聘任、绩效收入分配等事项开展过程中,通过工作会、调研会、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广泛公开征求教职工意见,使相关工作做到了全程公开。
(六)落实监督检查与保密审查。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监察处通过网络监督审查、部门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全校各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坚决杜绝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故意隐瞒或捏造事实的现象。2017-2018学年,学校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或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我校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7-2018学年,学校主动公开信息6391条。其中,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攀枝花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info.pzhu.cn/index.htm)信息382条,校园网主页公布信息475条,校内公告公布信息1622条,各单位官网、官方微信等公布信息3912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基本信息。2017-2018学年,我校在学校主页和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学校基本信息70条,其中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公开办学基本情况信息4条,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章程制度22条,内容涉及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章程制度等;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公开相关制度及工作报告44条,内容涉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等。
2.招生信息。2017-2018学年,学校共公开招生信息348条,其中招生信息网271条;招生微信公众号47条;QQ公众号30条。其中,学校根据文件要求在信息公开网公开招生信息19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公开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学科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录取人数及录取最低分等信息9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公开新生复查信息1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公开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复试成绩等信息9条。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2017-2018学年,学校共公开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376条,根据文件要求在信息公开网公开招生信息153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攀枝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校办企业财务、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等信息146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攀枝花市推进预算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年度政府采购情况、单位预决算情况等信息7条。
4.人事师资信息。2017-2018学年,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开人事师资类信息34条。其中,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信息6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公开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8条,校内中层干部任免19条,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教师争议解决办法1条。
5.教学质量信息。2017-2018学年,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开教学质量信息63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2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公开本科生教师数量及结构情况、专业设置、课程开设情况的信息51条;在就业信息网494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信息公开网公开就业信息12条。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2017-2018学年,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开学生管理服务信息30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攀枝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公开学籍管理办法1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信息23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开学生奖励处罚办法3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公开学生申诉办法2条;根据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条。
7.学风建设信息。2017-2018学年,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开学风建设信息5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开学风建设机构3条,学术规范制度1条;根据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1条。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17-2018学年,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开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条,内容涉及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
9其他。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校2017-2018学年,公开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7条。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通过学校各级网站和学校外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以纸质文件、文件汇编、通知、校报、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年鉴、大事记、会议纪要、简报、统计报表、微信微博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通过召开教代会、专题会议、各级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同时,一些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比如:重大物资采购、年度经费预决算等,按照攀枝花市规定在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在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书记、校长信箱的回复,做好信访工作,做好师生员工以各种形式进行的咨询工作。
《攀枝花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学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党委行政办公室,并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等。2017-2018学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我校对形成的国家秘密、科研秘密等事项严格按照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不予公开。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过去一学年,我校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的重要性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规范,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措施,在时效性、规范化和实效上下功夫,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整合相关力量,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广泛监督的作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我校民主政治建设。